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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省2025年度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統稱《招錄公告》)有關規定,為做好2025年度四級聯考(貴陽考區)資格復審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方式:貴陽資格復審工作在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各招錄機關負責具體實施,采取集中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4月21日至23日(8:30—17:30)
遞補復審時間:2025年4月24日至25日(8: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 貴陽市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中心(觀山湖區觀山東路與大田灣橋交叉口,可乘坐58、60、70、208、222、280、281路公交車在“人社服務大樓”站下車)。
二、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貴州省公務員局發布的《貴州省2025年度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公告》為準)的報考者中,根據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筆試環節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者需登陸“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rsks.com.cn)自行查詢個人筆試環節成績排名情況,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請主動聯系招錄機關咨詢資格復審相關事宜。
三、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為提高現場資格復審效率,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按附件1的要求準備資格復審材料。
同時還須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貴州省2025年度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報名信息表》(以下統稱《報名信息表》)2份。第1份《報名信息表》應在承諾欄簽字,并在《報名信息表》最下方用固體膠粘貼與《報名信息表》照片欄大小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張。
2.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外省戶籍考生戶口簿中如未顯示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可不用提供戶口簿。
3.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
4.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崗人員(含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入職的考生)和定向委培人員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工作在區<市、縣>直事業單位和鄉鎮政府的復審人員由區<市、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意見表<附件2>,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單位的由上一級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出具;中、小學教師還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意見表,同意報考意見表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并在該考生被錄用后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人事手續。
5.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離職的事業單位和國企人員需提供離職證明。
6.2025屆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生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所在學校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說明該考生為2025屆高校畢業生。同時,考生須書面承諾于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交貴陽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承諾書示例見附件3)。
7.報考職位要求黨員的,考生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8.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人員須提供“服務基層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基層項目身份證明。
9.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退役軍人須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退伍證或轉業證)和生源或兵源地為貴州的證明材料。
10.報考本縣(市、區)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干部”職位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或村(社區)主任、副主任須提供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的推薦意見和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任職滿3周年、同意報考證明及近3年考核情況(證明示例見附件4)。
11.報考駐村所在縣(市、區)定向招錄“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職位的省、市、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統一組織選派的同步小康駐村工作隊或鄉村振興駐村工作隊擔任或曾擔任第一書記或工作隊員的人員須提供駐村所在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駐村工作表現情況和連續滿2周年證明,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示例見附件5)。
12.報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應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證明示例見附件6)。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或義務兵服役的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校期間(入學至畢業證書頒發前)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可累計進行計算(指在不同單位工作時間可累計計算)。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到2025年1月。
13.留學歸國人員須持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
14.考生如果是委培生或定向生需向資格復審工作人員做出相應說明。
15.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的,可由他人代審,代審人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親筆簽署的授權委托書、2025屆高校畢業生承諾書和誠信承諾書參加資格復審。
16.在資格復審中,需由考生提供用以進一步核實有關信息的其他材料。
17.資格復審時,須對享受少數民族加分政策的報考者民族信息等進行復核。經審查,若非少數民族報考者將民族信息填寫為少數民族獲得加分而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將取消加分并根據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重新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四、審核及遞補
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材料,對未提交書面材料的,招錄機關如實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并做好相關情況記錄備查。
經復審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負責現場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間內從達到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不再另發遞補復審公告。招錄機關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該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如因招錄機關審核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進入面試環節的,該報考者面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五、有關事宜
(一)貴州省2025年度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擬于2025年5月10日、11日進行,屆時將提前發布面試公告,請報考者密切關注。
(二)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市紀委市監委和社會各界監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三)資格復審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招錄公告》的規定,對照招錄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以及其他報考條件等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
(四)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錄工作的全過程。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信息須真實準確,并書面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7)。
(五)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六)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布的各項招錄信息,如現場資格審查、職位減少或取消、招錄各環節的實施時間和地點等內容都將在“筑紅云”(https://www.gysdj.gov.cn)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1-87987136、87988909
附件:
為提高審核效率,請考生根據《招錄公告》、《復審公告》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條件,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均按以下順序分別準備,原件提供審核,復印件收取后存檔備查:
一、報名信息表2份(第1份《報名信息表》應在承諾欄簽字,并在《報名信息表》最下方用固體膠粘貼與《報名信息表》照片欄大小相同的一寸彩色照片2張)。
二、身份證復印件1張,原件備查。
三、戶口簿復印件首頁與本人頁各1張,原件備查(公務員職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和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可不用提供戶口簿)。
四、單位同意報考意見表(具體要求詳見復審公告,附件2,無工作單位的考生不需要提供)原件;
五、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材料,具體如下:
往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如職位未要求學位則不提供)復印件各1張,原件備查。
2025屆高校畢業生,提供2025屆高校畢業生承諾書原件(附件3,本人簽字并按手印);就業推薦表復印件1張,原件備查。
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持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1張,原件備查。
六、職位的其他報考條件要求的材料(如職位無要求則不提供):
基層項目人員證書復印件1張,原件備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服務證書,大學生退役士兵提供《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和戶籍或生源為貴州的證明材料)。
資格證書復印件1張,原件備查(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從業證書、等級證書)。
村(社區)干部工作經歷證明原件(附件4)。
駐村第一書記(隊員)工作經歷證明(附件5)。
基層工作證明原件(附件6,就職于某單位從事某種行業領域或崗位的工作經歷證明,社保繳費清單也可以作為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政治面貌證明原件(報考職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黨員的,考生須提供黨組織關系所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七、貴陽市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7,本人簽字并按手印)。
2.單位同意報考意見表(點擊下載)
3.2025屆高校畢業生承諾書(點擊下載)
4.村(社區)干部工作經歷證明(點擊下載)
5.駐村第一書記(隊員)工作經歷證明(點擊下載)
6.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點擊下載)
2025年4月18日
(信息來源:https://www.gysdj.gov.cn/#/detail/zyggDetail?newId=90a745d68ff1a6e0afc810ac0e6b7748&existFile=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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