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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盤州市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教育及衛生類)》(以下簡稱《公告》),現將盤州市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教育及衛生類)筆試成績排名及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排名及資格復審信息查詢
考生登錄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p.i35.cn/)查看筆試成績排名及資格復審信息。
二、現場資格復審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盤州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
(二)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根據《公告》,資格復審對象為取得有效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在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比例以內(含1:3)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三)資格復審方式
資格復審按照招聘單位負責的原則,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四)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4月10日-4月11日(9:00-11:30,14:30-17:00)
遞補復審時間:2025年4月12日-4月13日(9:00-11:30,14: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盤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二會議室
(五)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提供以下相關材料:
1.本人畢業證書(畢業證丟失的可從學信網上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證或職業資格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從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誠信報考承諾書》(2025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校有關證明)。
2.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六)招聘單位職責
招聘單位嚴格按照《公告》和考生的《報名信息表》,對照招聘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進行認真細致的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由負責現場資格復審的審核人員在《報名信息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經現場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面試;經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復審。
招聘單位須主動與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聯系,通知考生資格復審的地點,并做好與考生在資格復審期內聯系情況的記錄。如因考生通信不暢或所留聯系信息錯誤等原因,招聘單位在資格復審期限內無法與考生聯系且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如因招聘單位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后果由招聘單位承擔。
截至2025年4月11日17:00,考生未參加資格復審且招聘單位無法與考生聯系的,可從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缺額確定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并通知遞補人員提前做好資格復審準備,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遞補對象由復審單位通知,盤州市招聘辦不再另行發布遞補復審公告。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的復審遞補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生職責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保持通信暢通,且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未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八)資格復審結果報送
資格復審結束后,各招聘單位須于2025年4月14日17:00前將資格復審結果、資格復審報告、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報盤州市招聘辦(其他復審資料各單位自行保存)。
(九)其他事項
1.招聘單位登錄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個人信息。
2.需要打印《報名信息表》的考生請在資格復審期間登錄盤州市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p.i35.cn/)自行打印。
3.招聘工作信息都將在《公告》指定的盤州市人民政府網和“盤州人社”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盤州市事業單位招聘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附件:1.誠信報考承諾書.doc(點擊下載)
2.同意報考證明(參考).doc(點擊下載)
3.基層項目服務證明.doc(點擊下載)
盤州市招聘辦
2025年4月7日
(信息來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504/t20250407_874837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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